为了保障游客的游乐安全,游乐设施应当根据其性能、结构及运动方式的不同,设置相应形式的安全防护装置(以下简称安全装置)。
游乐设施乘客的安全多数是一种被动的安全。在碰撞或事故无法避免时,游乐设施乘坐物上的每位游客都应有机会获得尽可能完善、有效的保护。游乐设施安全装置的功能是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加以限制,减轻或避免撞击、过压等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。
安全装置是直接关系到游客生命安全的关键装置,所以必须按照《游乐设施安全规范》GB 8408- 2008提出的要求进行设置。安全装置通过自身的结构功能限制,或防止游乐设施的某种危险,或限制运动速度、液(气)系统压力等危险因素。而且,安全装置应当符合《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》(GB 28265- 2012) 的要求。
游乐设施在运行时有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,必须设置乘人束缚装置(也用作约束乘人的不当行为)。按照“失效后安全”的设计理念,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,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。这样对于保障乘客的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。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压杠、挡杆、安全带等。
安全压杠、挡杆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锁紧力,保证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,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锁定状态。安全压杠的锁定和释放机构通常可采用手动操纵、控制台操纵等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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